第三百三十四章 独角飞马兽-《全球刷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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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天的冰雪卷着疾风从贫民窟一般破旧低矮的小楼间刮过,一道巨大如山脉的冰刃,轰然砸向地面,所过之处,凡是沾到一丝半毫,所有一切,均被冰冻,随即在数不清的箭矢攻击下,化作冰晶,连尸体都留不下。耿江岳飞奔在慢无边界的血尸之乡中,心里既憋闷又亢奋。

    休息几天之后,重回修炼状态,一咬牙,转眼又是一年多。昨晚灵力值一举突破3000点时,一股很神奇的力量,自动被从体内唤醒。于是毫无意外的,新的技能,又觉醒了。

    随即耿江岳二话不说,直接掏出【聚宝盆】里仅有的精华存货,买出三件【天王老子】完成了进化,结果就进化出了一个相当不讲道理的东西——

    【冰河爆裂斩】:手持刀剑类灵能武器时,释放出十段斩击,每段斩击提升10%附魔伤害,无条件命中且冰冻任何目标3秒,秒杀公爵级魔灵以下幻灵界生物。攻击距离:10照明单位。消耗灵力900点。冷却时间:无。十段斩击也可同时集中攻击同一目标。

    以上这段说明,简单解释一下就是,只要小匕首在手,这个技能就既能杀人也能秒怪,技能群体释放也能单体攻击。而且攻击距离极其远,10个照明单位,就相当于100米之外,便能准确目标,而且对方躲都躲不掉。被冰冻住后的三秒时间,更是完全足够耿江岳飞到目标跟前,再用无冷却时间的十段相加高达100%的额外附魔伤害,割断目标的脖子。

    要是前几天跟魏关山单挑的时候有这玩意儿,魏关山再特么嗝儿屁几十次了。

    但问题在于,即便领悟了如此牛逼的技能,耿江岳兴冲冲从【我的宇宙】里跑出来,却依然找不到离开血尸之乡的办法。对于现实时间而言,耿江岳只不过是被困在血尸之乡短短三天,可站在耿江岳的角度上,为了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他光是在【我的宇宙】里独处的时间,就已经多达足足952天!

    别说是像他这么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哪怕换成是任何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中年人,恐怕都经不起这种“你永远都离不开这个鬼地方,永远都不可能再见到其他活人”的折磨。

    这特么和被活埋了有什么区别?

    原本耿江岳其实还挺寄希望于能通过跟云舒说说话来缓解心情,但他显然严重高估了云舒的心理承受能力。实际上只在【我的宇宙】和血尸之乡之间来回穿梭并居住了总共四天时间的云老板,比耿江岳崩溃得还厉害。

    刚刚半小时前,云舒听说耿江岳又特么闭关好几百天,灵力值突破3000点,却依然没找到出去的办法,结果直接就嗷嗷叫着跑上了山,一个猛子扎进温泉里,哭爹喊娘地要把自己活活泡死,耿江岳见不得一个三十多岁的大老爷们儿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样子,就干脆跑出来,拿可怜的幻灵界怪物们试刀。

    这一试,效果不错。

    唯一的缺陷就是血尸会直接转化成怪物精华,既留不下尸体也无法掉落任何东西,很是影响他做各种收集物品的任务,以及拿血尸的尸体补充【我的宇宙】的日常能源需求。

    而说起【我的宇宙】的日常能源需求,耿江岳发现自打有了【开挂泉】,【我的宇宙】的能源消耗指数简直逆天。要不是身处幻灵界内,有这么多尸体可供使用,耿江岳很怀疑他根本就不可能靠泡温泉来升级——严格意义上讲,耿江岳所获得的这些灵力值,源头应该就是这些血尸的尸体,被焚化炉炼化后所产生的能量。

    耿江岳这一怪三吃,吃得真的挺特么吃相难看的。

    真正意义上的,吃怪不吐骨头。

    为了不浪费怪物的完整价值,耿江岳试验完【冰河爆裂斩】的效果,立马就收起了神功,一路靠着自动刷怪的【极寒风暴】,继续往仿佛道路无穷无尽的血尸之乡的更深处跑去。

    然后很快的,令他万分担心的事情就发生了。

    在“幻术结界”内连续绕了大半个小时,耿江岳迟迟都没有再找到集群的血尸,路上只遇到零零星星的一点,连补充他的技能消耗都已经不够。为了节省灵力值,耿江岳不得不关掉【极寒风暴】,只保留了保命必须品【天王盾】,慢慢小跑前进。

    像【飞雷神】那种每次消耗100点灵力值的技能,更是想都不再去想。

    【我的宇宙】里,预存的储备灵力看似还有30多万,但这玩意儿说实话是保命用的,在没有补充的情况下,谁瞎瘠薄浪费谁煞笔。而自身的灵力值,可以通过日常休息来恢复,睡一觉就满了。但耿江岳依然从未想过,3000点的灵力值居然也会不够用。

    【天王盾】每秒钟消耗1点,滴水成河,一个小时不到,就能把他的所有灵力全都耗干净。

    更别提,【制裁之弩】的使用,其实也是要耗费灵力的——

    射击速度越快,消耗就越大。

    总而言之,耿江岳现在的状态就像是一个怀揣30万小钱平时宅在家里混日子没什么可一旦出门就得花上大几千用不着出门几次就会活活穷死的死穷逼!

    简直特么看不到生机啊!

    不但如此,除了能源危机和灵力危机,其实食物存货也快见底了……

    虽说他现在不用吃饭也能活,可摸着良心讲,哪怕一个人再怎么不用吃饭,被独自一人困在一个小环境里,每天吃一包已经吃得快吐的烧鸡、羊排或猪排,就当是为快把人逼疯的生活提供一点仪式感,那总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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