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英国小说’

奥斯丁的原点

九月 30th, 2009

诺桑觉寺,这是简奥斯丁写作的原点之一。一本有着曲折身世,先发后至的小说。透过它,我们似乎可以看到简奥斯丁本来具备着怎样的发展可能。

这本书的风格控制无疑是有点欠缺火候的,尽管作者出版前已经做过修订。但是,全书戏谑的部分和我们后来常见的重剑无锋举重若轻的平淡笔调远远谈不上水乳交融。

对于反角或者丑角人物的用笔,活脱脱就是一个女版的狄更斯,而且其用力,其速写程度,远胜过她在后续诸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以及其他作品里些微流露的峥嵘。例如对于约翰索普的描写,很多时候给我的感觉就真像是从狄更斯小说里跑出来的人物,亲切异常。

而她在小说开头部分对主人公的介绍,以及描写凯瑟琳对哥特小说沉迷而导致的种种可笑幻想时的笔调,则是更加复古,干脆一步退回了如同“神”的创造者视角,用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来夹叙夹议,而在我印象里,这样的情况在她以后的作品里再也没有表现得如此鲜明。

但是,奥斯丁自身一直保持和发扬的特色却也的确从这开始建立——题材上的家长里短,情节上的伏脉千里,人物上的一正一副,一正一邪,语言上的形神兼备,结局上的皆大欢喜,观念上的门当户对等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斯丁也是个格外专一的作家。在她不算长的创作生涯中,她用她出版的六部完整长篇小说在一部一部对自己的风格进行着锤炼和纯化,越到后期,就越感觉她是把属于她自己的风格巩固坚持,甚至渐渐的返璞归真,信手拈来——而不是真正的变成了一位乡村狄更斯——这种坚持也导致了她作品的一以贯之的内部的相似性,直到略显出变化之风的“劝导”为止。对我来说,也的确是一部读着比一部舒服,当然《爱玛》绝对是个例外。

诺桑觉寺是最后出版的一部奥斯丁长篇小说,我也是最后读到,但是当中却可以看到一个具备各种可能性的,未定型的奥斯丁。读者和作者在两百年后终于画了个圆满的圈,算是认识完毕,接下来呢?我是该请准备场茶会,还是邀请她郊游呢?

可惜,我的年金实在低得汗颜,何况连个像样的宅第都欠奉啊……

使用Wordmobi发布

颠覆的劝导

九月 1st, 2009

《劝导》是一本读着非常舒服的小说;

语言上,到了这个时期的奥斯丁,操控起文字来实在已经举重若轻,挥洒自如。小说前半段夹叙夹议,轻快的描绘出了整个故事背景,节奏快而不失趣味,情节展开也非常顺利,到了小说后段,熟悉的大量对话开始恰如其分的出现,几次关键的对谈也直接推动了小说的高潮,这种“由浅入深”的处理方法实在是让这本来不厚的小说更加让人想一口气读完;

然而,更让我感触的是,作为她最后一部完整长篇,在对自己风格一路继承的同时,也着着实实的有着颠覆。

所谓继承,文内照例有着作为连续剧男二号,男配之类的绿叶,而男二狡猾且有点小阴谋,男配有着诸如意志不坚,品味平庸之类的缺点,这些也算是奥斯丁书里的“熟面孔”了,而作为主角,对于隐藏的真相,暗线毫不知情,直到事件发生或者贵人相助才恍然的情景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这些无疑算是简奥斯丁的某种标签了。

但是有几个有意思的变化却新鲜感十足:

何曾见过奥斯丁书里出现过这样的女子?以往的女主角们,浪漫的多半脑残,聪明的多半现实,像安妮这样有鉴别力,冷静,理性的女子,却能够在最宝贵的八年时间里对于恋人矢志不渝,甚至多次在文中表白心声,今生只会爱那一个人——哪怕是丝毫不报希望的情况下。这还是奥斯丁么?确认我不是走错门到租书店里摸了一本四合一言情精编?可是安妮的专情在她该低调则低调,该果断则果断的举措得当里,丝毫不显得矫情,对比诸如爱玛之流,无怪乎要赞为奥斯丁笔下最可爱的女主角。而《劝导》全文毫不犹豫的对这段感情的正面处理,对当年因为“理性劝导”而导致的分手的明确不赞同,(特别要指出的是,这里劝导的提出人拉塞尔夫人,总的来说是书中的一个较正面人物,她针对安妮的劝导 ,甚至和奥斯丁早期作品中的一些指导思想毫不相悖,这尤其令人回味)无疑是对奥斯丁自己过往的一种颠覆,这个被人批为“不懂激情为何物”的女作家,却在这部书里写出了值得尊敬的对爱情的坚贞;这个强调谨慎为先的作者,末了终于在浪漫面前投下了一票;

另外一个新鲜之处是,书里塑造了一批性格鲜明的海军军官,而他们中的多数都是难得的正面形象。这些人物出现在小说中,就如同人物本身出现在故事里的英国乡村一样,分明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海上之风。而在奥斯丁写来,这些海军军官,乃至水手的形象社会地位似乎也与前大有不同。他们的处事,价值观,爱情观,包括那些出色的海军妻子,都是和已经暮气沉沉的贵族作派,乡绅圈子明显不同的,《劝导》里这种新鲜感十足的“碰撞”也确实显示了作者观念或者关注点的变化。

不过,奥斯丁就是奥斯丁,不是奥威尔,有真感情当然最重要,不过婚后有着足够的收入那就更加锦上添花了,大欢喜的结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情人终成眷属,读者皆大欢喜。

这就是为什么我那么喜欢狄更斯和奥斯丁的原因了——你可以颠覆主题,手法,思想……只要不把喜剧颠覆成悲剧就好了,我照单全收——没办法,恶俗的我就喜欢这调调。

使用 Wordmobi 发布

曼斯菲尔德庄园

七月 17th, 2009

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最值得同情的人物,毫无疑问就是亨利·克劳福德了。一个外貌,谈吐,教育,家世都无可指摘的花花公子,在无心的玩笑之举中,爱上了善良纯朴的芬妮。但是由于对他一贯行为的不齿和担心,芬妮却始终疏远和逃避这份感情——尽管亨利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做出了改变,也通过帮助芬妮的哥哥升迁来表示了自己的热心和认真。

就像我们知道的,亨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旧态复萌的和已婚的拉什沃思夫人私奔,而这样的发展究竟是印证了“本性难移”的真理?还是让人更惋惜他和芬妮本有可能幸福的未来?我倾向于后者。

奥斯丁在这本书里,特别是最后结局部分的处理,狠狠的让读者吃惊了几把,有些事情不是不可能发生,但是却在她笔下如此轻描淡写的几笔带过,甚至我们的女主和她心中一直爱慕的埃德蒙的结合,也是写得如此漫不经心。这让人有些不习惯。我感觉仿佛是极尽详细的描写了那些纷乱,精彩的早年感情生活之后,叙述者有些疲倦的靠了靠软垫,做着随意的补充:后来的事情啊?就像你们知道的,那个谁谁结婚了,那个谁谁过了多久去世了,等等等等,再无细讲的兴致。如同习题集最后附上的简单答案,一眼即知,异常直接。

而前面的部分,果真在演算着各类的等式,和她早期的作品略有不同的是,在加减乘除的不光是财产出身,类似性情道德的东西更多的被混了进来。而本书里,对于复杂的人物个性的描写,的确有了点新的感觉。最让我感触的是玛丽·克劳福德,这位让书中最正面的男角埃德蒙一度痴迷的女子,当然不可能是一个浅薄,愚蠢的角色。她美丽,聪明,也不缺乏判断力,甚至她也有不在意埃德蒙次子身份(以及因之而导致的不多的财产)而选择他的可能——但是最终她的缺陷就体现在由于道德感的缺失。这种立体,多面化的人物刻画,也是很值得欣赏的。

今年BBC又在拍摄新版的迷你剧集《Emma》,奥斯丁这位英国的加强版琼瑶阿姨,看来果真是长青不老了。

使用Wordmobi发布

强大的主人公才是王道

六月 28th, 2009

刚读完《爱玛》,转头又看到科幻世界译文版乔治马丁专辑中,作者对于《图夫航行记》当中主人公的思考。

这个在各类文体领域混的成了精的胖老头,回顾创造图夫这个角色时自己的想法时,指出,想创造出一个能长久伫留在读者心中的人物,一个必要条件就是,他在该类文体所专注的领域内,必须有着无可替代和超越的本领,“例如推理时的福尔摩斯,例如冷兵器格斗中的科南……”,当然我们可以从较通俗的文类扩展开来——例如,拷问人性的《白痴》中,梅诗金公爵的善良。

那么,被我归类在广义言情小说中的奥斯丁的作品,所专注的领域应该是什么呢?当然是“可爱”!

女主人公首先务必要可爱,才能不让人觉得跟着她的思维走会令人生厌;其次必须要可爱,才能让人为她同喜同悲;最后还是要可爱,才能让人久久回味。爱玛这小妞就实在不够可爱。

评论家似乎公认爱玛是奥斯丁最成熟的作品,所谓成熟,在我看来,也许是指写得有分寸,人物不极端,起承转合完全没有烟火气,没有急功近利的过度戏剧性;所以书里没有完人,这个很好,可是爱玛本人未免也太不招人喜欢,虽然善良,美丽,聪明,但是自以为是,虚荣,固执己见,骄傲,年纪轻轻却架子十足,全没有理智与情感当中的那点年轻人的热情,同时又缺乏真正睿智的理智,只能把那浮云般的鉴赏力和品味当作自傲的本钱(当然,还有她引为自豪的家世)。

所以我想不通开明睿智,善良纯厚兼且条件优厚的奈特利怎么就一门心思非她不娶了呢?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归根到底是那么的盲目。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也。

不管作者借奈特利的口如何的赞美爱玛,夸得像朵花也好,可是我就是喜欢不起来,看到豆瓣上的读者,似乎也多有不待见爱玛的情况,我这才放下心来:我的口味还算正常,主人公始终还是要强大(可爱)才是王道啊。

理智与情感

六月 17th, 2009

有段时间没有读那个时代的书了,所以格外的觉得唇齿留香。

待嫁的小姐们,照例有些俗气却善良的母亲们,各式各样的单身绅士们,形形色色的聚会;还有那些一年XX磅的年金,要人打理的庄园,以及风景廖然的乡村风光。有那么点商标似的意思,这就是简.奥斯丁,那个让我相信写活了婚丧嫁娶就能够写尽世态的淡定女人。

《理智与情感》提醒了我,小说是可以写得如同戏剧一样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篇幅都是人物间各式各样的对话。不同场合,不同情景。人物的一言一行却活生生的有一种让你不得不信的真实感。

玛丽安的才华和欠考虑的热情;埃丽诺的沉静和善良自然是印象深刻。而其他任何一个出场人物都是那么的绘声绘色。人说屁股决定脑袋——同理,遮掉名字,从奥斯丁笔下的对话只言片语,你就可以知道说话人的年金收入大概多少,从小到大受过什么样的教育,其趣味爱好何在。这么说也许有人会觉的夸张,但是,这就是天才之所以为天才,平淡处见到的真功夫。琼瑶阿姨的那些纠结的故事,假使能够配上有这样一半的内在功力,那会是怎样的格局呢?反过来说,奥斯丁也算是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琼瑶了吧,只不过时间已经证明,她远不止此。

关于书中姐妹俩的性格,也许书名可以精准的概括。而有意思的是,不论理智还是情感,两位女主人公的幸福全然没有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论悲伤还是幸福,都是完全取决于男性的选择,她们自己则始终处于被动承受的地位。反观书中的露西,虽然所作所为有些为人不齿,却反而积极主动的控制和选择自己的道路,也许这恰恰体现了那个时代对于女性的看法和价值观吧。

基于以上的原因,我更愿意用书名来套一套书中的男角们,却发现当中未尝没有点反讽的意思,朝三暮四的威洛比似乎是个热情洋溢,情感充沛的人,最终却在经济面前做出了最现实的选择,而他的选择,在当时的“主流看法”面前,显然是理智的;而爱德华这个腼腆,内向,安静的人,无论是在露西还是在埃丽诺的事情上,都是完全彻底的跟随自己的感情决定。而布兰登上校这个老好人最后和玛丽安的结合,于他是情感的结果,但是对于玛丽安,却更像是最终向理智的一种妥协。虽然书末依然是皆大欢喜,可是贯穿全书的经济决定婚姻的思想是带着一种天经地义的权威性的,而且从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当时社会对于择偶的标准——甚至比我们今天看电视上的相亲节目还要坦率和赤裸裸。小说艺术的价值,在这里也得以体现。

奥斯丁被认为是杰出的家庭喜剧的创造者,这一点从这部她的处女作就可以清晰窥见。笔尖始终蘸着那么一些轻松的调料,虽然这里有些地方,例如约翰达什伍德夫妇的自私,虚伪有些刻画太过,以致分明可以看到狄更斯的影子,但是总的来说,还是力度适中。书末的大结局中,除了“好人”个个幸福(这部分有些浪漫),就连“坏人”也个个滋润(这部分很现实),这也算是奥斯丁的独特之处吧。

使用Wordmobi发布

Powered by ScribeFire.

只有孩子才能拯救世界

三月 23rd, 2009

比普通书本略小的开本,简单的绿色封皮,恰到好处让人感到舒适的厚度。这一切正如«加百列的礼物»这故事本身一样,如同石上流泉,阅读轻松,回味隽永。

好像主人公,十五岁的加百列自嘲时想到的:他忽然间也成为了所谓"来自破碎家庭"的小孩,而在他班级,来自完整家庭的小孩,早已成为了"少数族群"。原因也许有很多,在他自己看来,作为眼高手低的过气摇滚歌手的父亲,和辛苦支撑家庭但是却缺乏耐心的母亲,虽然互相相爱,但是却仿佛都像是不懂事的小孩,把生活搞得乱七八糟。所以,他就成为了斡旋在父母、以及父母身边的人之间的活动者。

他是一个有着敏锐感知和艺术天赋的孩子,对于世界由他自己的、或许有些早熟的认识和看法;他善良但是又有点不守常规,所以故事在我们读来,有着让人不忍释卷的轻松和有趣。加上小说情节本身就有些曲折变化,不长的篇幅,会让人控制不住的一下读完——我就是花了一个半小时一口气看完的。

故事有趣、语言生动、细节逼真(特别是作者对于音乐和电影行业的熟悉,令很多新鲜的细节也让人神往)再加上洋溢、潜伏在父母这对欢喜冤家当中的爱情、以及加百列一家的亲情,都令这部小说值得一读。

可是为什么拯救大人的,总是孩子呢?写于八十年代的《少年阿默的秘密日记》(Adrian Mole),就是讲述了一个十三岁的普通少年,用独特的视角,在日记里描述了自己怎样在自己那个‘乱七八糟’的‘破碎家庭里’的幸福生活的——当然,结局还是皆大欢喜,故事最终依然回到了那个吵吵闹闹但是温馨的小家庭。但是让人感概的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英国人民的家庭生活依然如此啊?唯一不同的是,加百列的父母直到故事最后才正式结婚,这个也算是新时代的特征么?

主人公的名字叫加百列,大天使的名字,就像父母在心情激动的时候总是称呼他为天使一样,也许作者恰恰想用这个暗示,只有孩子,才能如同天使一样来拯救这乱糟糟的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