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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读金庸

28

金庸的书,读了不止一遍两遍,更不用说那些翻拍再三的剧集了,不过事实上距离上次读原文,恐怕也有七八年之久了,对于小说的印象竟然渐渐模糊,而被各种影视,同人,演绎出来的倒影反而开始喧宾夺主,这在我看来是不可忍受的。

更何况,武侠创作十年以来,不乏高喊要接班,要颠覆,要创新,可惜事实就是,连真正接近的人都没冒出一个来(或许半个半个的倒勉强数得出那么些),不能不让人回首感叹,我们不能把金庸给想简单了。

冲动之下,顺手便倒来几本看的次数不那么多的,篇幅也不那么长的作品来解解瘾,消遣之余,暗地里也希望这次重读能够读出点新鲜味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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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倒计时

07

只有一个礼拜就要过春节了。因为今年不回家,所以愈发感受不到春节的气氛,单单只是掐指计算项目进度时会为掐头去尾的工作天数而略微担心。

加上一些原本计划在年前结束的事项,因为晃点和被晃点而不得不推到年后,这愈发让这个辞旧迎新的时间点变得模糊起来:比如考车。

几个好友照例开始张罗车票机票,开始嘀咕聚会日程,我就开始担心,这群人,今年会继续坚持在腐败的时刻给没口福的我打电话的恶劣习惯吧?

年底是个比较疯狂的时候,今年因为公司costdown,倒是没有部门、公司的聚餐,比较不习惯,但是,也好。倒是这两天,连续听到两次这样的场景:

“昨天我们公司年会(或者是,我结婚请同事吃饭)。”

“今天早上我醒过来就在医院了。”

同事猛于虎啊,不管什么时候,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身体都是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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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雪与寂静之城

28 十二

今天杭州又下雪了,而这一次的雪比起上回仅在办公楼窗口瞥见的虚张声势要实在很多。当时,我正窝在侧窗已经被雪花糊满,雨刷时时刮动的教练车里练车,荒郊野外的练车场早已一片银白,向前望去,漫天雪花被风裹挟,无序的冲撞着车窗,在放眼可见的茫茫衰草映衬下,有着说不出的意趣。

年底事情繁杂,学车当然也是其中之一,所以基本处于书读不动,片看不动,出游也无计划的状态里。所以没有更新的原因一望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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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沈从文-《篁君日记》笔记

24

出版时间:1928年9月,沈从文26岁,初到上海。

总体感觉:

谈不上非常的喜欢,但是却有些特别。如果说想看看沈从文是怎样写言情小说的,不妨看看这个中篇的故事。

文前的序和所谓的自序,点出了本文是描写主人公如何决心抛却工作,离开北平北上为兵/匪的过程。不过且住,不要以为这是一部主旋律描写正面主人公怎样立志,成长,最终决心要弃笔从戎的热血青春小说。这其实是一部描写纠结在婚外不伦恋爱的主人公那复杂,自怨自艾,很有些私小说的意味在内的‘言情小说’。

更让人有些意外的是,文中用的是‘我’第一人称,加上描写感情时的炽热逼真,当我读到主人公在身边女子之间左右逢迎,情感牵绊愈加复杂的时候,实在是有点小小的震动,这简直就是一部晚间八点档的狗血连续剧,还是特长的那种。

老实说,我读得有点艰难,可是当我读到文末的最后一篇日记时,却被这对序中所提的变故毫无解释的嘎然而止给感动了,特别是这么一篇日记中的用词用句,显然已经和前面那冗长而黏糊的篇幅迥然两样,仿佛是振翅的凤凰,从庸碌的鸟群中苏醒,随随便便的一跃,便有了要翱翔于九天的气势。

我忍不住要大段摘抄如下,这些恍惚间看到那《龙朱》时期的风采的文字:

……

我不能说明这惊讶神气。

她把眉略蹙。

我走过床边去。我静了,不怕了。不促了。举眼望一切。

房中没有灯,白的月,正从大的窗上映进一大方白光,姨的头,姨的肩,姨的夹被
的半截,以及地板上面姨的白鞋袜,全都浴在月光里。

这是一种梦的景致与梦的行为。

人是站在床边了,她把身略移向里边,让我坐。坐下了,没有话。我并不望这维纳
丝神,我却望着月。

一种诗人的呆性子在我灵魂里潜伏,我是每每遇到月就痴痴呆呆忘了人我的。

姨的无袖的手臂,从被里伸出,把这臂引我向她望月光下的脸,更白了。我轻轻叹
息。

姨的眉展开,微笑了。

……

在一种沉默的长期拥抱里,我认识了人间的美了。

那长长的发,披散到肩后,象用黑夜所搓成。那肩,是软玉。那乳,照所罗门歌说
法,是一对小白鹿。

“你去了吧,我很害怕!”

“我们是,分担着惊怕也分担着欢娱,我才大胆来!”

“我不是不爱你,我怕她们会听到。”

“我因了爱你,才冒这种险来这里!”

用那柔软象五根嫩葱的手引我的手到她胸边去,心是卜卜跳得如一面敲着的小鼓。

但我把手移动了地方,没有畏缩。

我的手,从此镀上一层永生柔腻感觉的金了。

姨慢慢的睡下去。

“我的妹子,你身如百合花,在你身上我可以嗅出百合花的香气……”我轻轻唱着一首所罗门的歌,颂我对神的虔敬。

我从此可以放心了。倘若照僧侣所传,人死将受那最后的审判,到上帝面前去秤量我善恶,或者游十殿,谒见那各式各样脸相的阎王,我将有话说。凡是我应做的,我已经做了。一个没有得到她分内应得到的爱情的人,我服从了神的意旨,已给了这个人了。神所造的这个女人的灵魂,被恶男子在那上面玷污过有痕迹的,我用我的爱为洗刷过一道了。我为使这女人了解你大神在青年男子身上赋予的气力与热情,我所以去爱她。我让她在我身上觉悟她是配做一个年青人妻子和一个年青人的情人,……我还愿意给她爱的认识以外再给她以对现世不满的指示,因为你大神既把她雕琢成得如此美丽,却赋予一个如此驯良安分乐生的性格,更处置她永远到一个顶肮脏的人身边,这最苛刻最不公平的待遇,我要她知道你司命运之神的可诅!

读到末了一段,我才终于有点省悟,沈从文写这文字的意义。从那时起,这个来自湘西的年轻人,就只相信爱可以,也只必须给配得上且应得的人,无所谓礼教和身份——正如他后来一直相信文字只应当献给美,而不是政治和主义一样。

或许不赞同小说里主人公的做法,但是我依然尊敬沈从文这样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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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沈从文-《好管闲事的人》集笔记

15

出版时间:1928年7月,沈从文26岁,初到上海。

总体感觉:写都市生活的部分,白话的语言感觉有些文艺腔过重了,总觉得有些纠结拗口,而且表达的感情也多半是年轻人不得志于社会或者现实、憧憬爱情却只得孤独的苦闷,有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似乎此刻沈从文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点去切入,独有《好管闲事的人》算是脱离开了‘我’的主观感受而构造的故事,算好,然而终究归在小品一类;其余几篇回忆性质的文章,虽然不如后期的作品那样信手天成,但是其中的新意和感受,相信在当时应该是能够让读者耳目一新的,而当中那些淳朴的挚诚的感情,也还是最宝贵的地方。

分篇简评:

《好管闲事的人》:和集子同名的小说。讲述了一个于无聊人生中寻求奇遇的年轻编辑对于一桩子虚乌有的秘密的追索和最终失望的过程。沈从文在这里玩起了小说家惯常和读者玩的迷藏,用悬念和略微有点调皮轻快的笔调讲述了一个‘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的小误会。寓意在于描绘当时一类心理空虚的人群?或者只是又发起了瘾,想试试这种欧亨利式的结局?

《或人的太太》:一对貌合神离却依然有道德负罪感的夫妇,在公园里的故事。这个阶段的沈从文语言在两个方向上摇摆——一种是文绉绉的、带着点文艺腔的白话文,多半让人联想起北平、上海的雅文人们,这种风格让人读起来有点吃力。例如这句:

在这客气中,他使她更痛苦的情形,也便如她因这心中隐情对他客气使他难过一样。

让我当时就有点抓狂了。先生此刻对这类题材或者场景的处理,不能免俗的有些太过秀气和客气了一点,一段话也要萦绕半天。我当然更喜欢他的那种把湘西方言写得活灵活现、生活气息十足,却依然透着钟秀灵气的另外一种风格了。那是一种更近于美的东西。但是这个故事仍然有打动人的地方:对于小心翼翼的、纠结的人的细致心思的描绘,这种曲曲折折的笔触却意外的合拍。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道德观还当真有些巴黎化了——看起来似乎比今天的社会走的更远,让人有点困扰。

《焕乎先生》:有点半自述性质的小说,简单的讲,就是一位孤独的文艺青年(或者说贫穷宅男)的YY的心路历程。对沈从文不熟的人,读到一半,恐怕还真会以为这是一个全须全尾的爱情小品,殊不知,它依然是一个闷骚的、无疾而终的散文罢了。这段时间的沈从文,似乎到底是在一种自信不够的状态下,连幻想都只有这样的郁郁。但是他对孤独和压抑欲望的描写,却带着点诗意。

《喽罗》:用当下流行的话来说,这算是一部耽美的、似乎能嗅出些许‘腐女’趣味的小品了。主人公作为被绑上山的‘肥羊’却在悠悠然的享受着山寨众人的淳朴的照顾,更是对一位善良、纤美的喽罗产生了近乎于爱的情感。有意思的地方是作者反复的把绑匪的行径和当时的所谓京城生活相比,得出的结论是,作为肥羊被绑的生活要远远优于现在苦苦在北京的日子——五个月的日子天天有鸡吃,如果家里再不赎身,大有可能再吃掉个一两百只鸡不可;最后五百文的赎身费实在是挣够了本。更何况作者眼中山大王也要讲究公平分配、人情道理,比起所谓的官老爷来说实在是通情理许多了。至于那朦朦胧胧的同性的憧憬,读着就好像是《约翰·克里斯多夫》当中,克里斯多夫少年时对于朋友的那种不分性别的热爱。而沈从文略有不同,按照他其他作品的话来说:对于美好的人物,不拘男女,他都是极喜欢观看的。美,或者是他作品中唯一不变的、超过一切的追求。

《怯汉》:‘璇若’这个笔名莫非是沈从文专门用来写一些类似春怨题材的?这篇短短的小说,写的是因孤寂自卑而心理几乎扭曲的‘我’在街道上无目的的尾行、自怨自艾的故事——或者说其实并不存在什么故事。心里的挣扎痛苦,和有点病态的恍惚,如同陀思妥耶夫斯基一般。

《卒伍》:这个故事写的并非是军伍生活的故事,写的却是‘我’从军前在母亲、姐姐的庇佑下的琐碎却快乐的童年生活,以及迫于家境中落后不得不在十五岁上从军离家的情景。这篇同样缺乏复杂情节的故事,好却正好在那琐碎和详尽的细节之上;顽童玩耍的小小花招、母亲的细细嘱托、姐姐临行前整理包裹的一举一动,离家当日的早晨、天气、乃至主人公心里孩子气、却异常充沛的感情,被描写的如同特写照片一样清晰、深刻。文章里的细节留在读者的心上,正如留在沈从文的记忆里一样。名为卒伍的小说,却正好停笔于‘我’牵上了骡子准备出发的一刻,那么的文笔和内容,写的不是卒伍,却是写给家、写给母亲的礼颂。或者我能够理解为什么在这篇小说里,沈从文不吝于给‘我’写上了自己的原名,沈岳焕——作者署名同样如此。

《爹爹》:故事写了一个小镇上晚年丧子的医生,怎样在一种噬心的哀痛中,依然恪守自己的职责,热心的为病患小孩诊疗,直到郁郁而终的故事。如果要拍成电影,或许可以拍成《东尼瀑布》那样的文艺片。死去的青年人诗意的葬处,老人失魂落魄的伤心,他人隔靴搔痒的同情和怜悯,以及老人的尽责。这些都达到了作者希望达到的效果。不论你是怎样一个好人,不论你遭遇了怎样的痛苦,也无论旁人是否善良,所谓同情是无法对真正的痛苦产生安慰的,而且除非亲身感受,否则要对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也是不可能的。人与人,终究只能如同远峙的孤岛。

个人推荐:《焕乎先生》、《卒伍》、《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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