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还在继续,得亏有空调的加持,隔窗望去,似乎还有树叶的摇动,可是,即便是选在概念里稍微轻松的早晨出门,得到的后果依然是像洗了个澡一样的狼狈而归。时代真的不同了,如今的夏天的田园风味早已经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近似于绝望的酷热。
读完了汤姆·琼斯,还是要为菲尔丁叫好,写书写的如此自我就不说了,关键是确实还开风气之先,他写乡村生活,直接就会让人想起奥斯汀;他写伦敦生活,直接就让人想起狄更斯——而这两位后来者受到他的影响,恐怕是毫无疑问和异常明显的。他每卷卷首的那段议论文体的序言,则是畅所欲言,开篇不久就直接把评论家骂了一通,指责这些‘自以为是法官的书记员‘们竟然敢妄评作者的好坏,就足见性情;而那些絮絮叨叨的章节名也是颇有恶搞的风味。其中最令我震惊和佩服的当属末卷的最后几章的章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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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在夜市的时候,看到了摆得琳琅满目的CD摊,忽然想起自己很久没有安静的听过任何人的任何一张专辑了。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无法安静听歌的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