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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与机器人

七月 9th, 2009

我一贯以为,三流小说家写的是情节,二流小说家写的是人物,而一流的小说家写的是气氛。

就像那些英国乡村的家庭聚会,壁炉边的圣诞欢歌,风流谐趣的巴黎韵事,崔巍古风的苏格兰高地往事。重要的是那种让读者一浸入就忘我的临场感,这是非天赋无以做到的。

乔治马丁无疑就是幻想小说这个领域内的第一流的作家。

《热夜之梦》是他早期既叫好又叫座的一部很奇特的小说。

这部书有两个主题:吸血鬼,以及蒸汽船。更确切的说,是发生在蒸汽船背景下的吸血鬼的故事。

首先令人惊异的,当然是那密西西比河上的让人怀想的蒸汽船的古风。在马丁笔下,那些骄傲,豪放的水上汉子,用对待情人般的柔情看待属于自己的汽船——特别是主人公阿布纳,更是个外粗内细,有着自己不可动摇的原则和自尊的好汉。难得的是,马丁的的确确写出了充满热力的水面上那犹如夏夜晚风一样,涵盖了所有知觉的,立体的,梦一样的场景。我们会因之想起马克吐温,想起汤姆大伯——更奇妙的,我甚至还想起了沈从文笔下的沅江……

而马丁在这里对于吸血鬼的重新塑造,也让人耳目一新:他在用“科学”的方法解释,刻画了吸血鬼这个本来充满的神秘气氛的可怕种族。也描写了约克这个优雅,理性,高尚的吸血鬼中的“白王”,一个试图彻底解决吸血鬼种族的猩红饥渴,试图在人类和吸血鬼之间建立理解桥梁的理想主义者。

其实更重要的是,那属于阿布纳和约克之间的惺惺相惜的友情。这让人何其的熟悉!?

我必须要非常事后诸葛亮的指出,就算马丁曾经没有自承他最喜欢的科幻角色是谁(我当然凑巧也看过这篇访谈),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跳出来揭穿那张吸血鬼表皮下的本来面目:伟大的机·丹尼尔·奥利瓦!

两个迥异却又存在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种族:对于人类,他们都是强大的存在,却一个是被人类创造,一个始终要生活和享受人类创造的文明;

人类对于他们都深怀戒心:对机器人是戒备他们的强大和“无感情”,对吸血鬼则是更好理解的历史原因;

人类主人公的高度相似:都是貌不惊人的小人物,一个是低级警探,一个是潦倒的汽船船长,但是都有着正直,自尊,高尚的心灵;

强大者最终都需要相对弱小的人类的帮助才能实现目标;

最主要的还是他们之间伟大友谊的产生:都是从戒备,到慢慢了解,到信任,直到最终生死不渝的友谊。虽然雷同,但是真没办法,我还是被击中了……

最让人感动的是,人类的脆弱的生命,却在不死的友人的缅怀下都获得了近乎永久的铭记。不论是千百年后丹尼尔的怀念,还是深夜在阿布纳墓碑上摩挲的孤高身影,都在印证着友谊的伟大和持久。

更重要的是,互相理解与维持友情,连吸血鬼和机器人都不是问题,更何况是相处这么久,交流完全不成问题的两个人类民族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悲剧?难道理想终究只是理想么?——7.5事件有感。

附:

She Walks in Beauty (by 拜伦)

1

She walks in Beauty, like the night

她以绝美之姿行来, 犹如夜晚,

Of cloudless climes and starry skies;

晴空无云, 繁星灿烂;

And all that’s best of dark and bright

那最绝妙的光明与黑暗,

Meet in her aspect and her eyes:

均汇聚于她的风姿与眼底,

Thus mellow’d to that tender light

交织成如许温柔光辉,

Which Heaven to gaudy day denies.

是浓艳的白昼所无缘得见.

2

One shade the more, one ray the less,

增加或减少一份明与暗,
Had half impair’d the nameless grace

就会损害这难言的美,

Which waves in every raven tress,

美波动在她乌黑的发上,

Or softly lightens o’er her face;

或者散布淡淡的光辉;

Where thoughts serenely sweet express

在那脸庞, 恬静的思绪,

How pure, how dear their dwelling-place.

指明她的来处纯洁而珍贵.

3

And on that cheek, and o’er that brow,

在那脸颊, 在那眉宇,
So soft, so calm, yet eloquent,

柔和宁静, 却情态万千.

The smiles that win, the tints that glow,

动人微笑, 焕然光彩.

But tell of days in goodness spent,

诉说美好温良的华年;

A mind at peace with all below,

那心灵安详而含蓄蕴藉,

A heart whose love is innocent!

那爱恋真挚而无辜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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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伯利安》(5)——机·丹尼尔·奥利瓦和创作者的代言人

十二月 11th, 2008

无疑问,机·丹尼尔·奥利瓦是所有科幻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机器人角色。聪明、强大、甚至带着点不知道由何而来的冷幽默,没有丰富的感情,但是却绝不无情。阿西莫夫的机器人系列,基地系列虽然到了后来,简直有点天马行空驾驭不住了,但是对于丹尼尔的塑造,分寸却失踪拿捏的非常的精准,多一分则太近人,少一分则不可爱,实在是难得之至。

人类的侦探和机器人(人工智能?)委托人,这个搭档一出现,就让我想起了那个伟大的丹尼尔。不过海伯利安里当然会有变通,阿西莫夫的机器人,变成了内核的赛伯人,而原来机器人系列当中那横亘千古,贯穿宇宙的人和机器人之间的友情,这里则变成了悱恻的爱情。不过即使是这段爱情,和基地系列里,机器人铎丝临死前那句:“你爱我……使我成为了人类……”比起来,也依然是相形见绌。

这段故事真正的亮点在于,紧凑的故事里,你仿佛看到了阿西莫夫的机器人系列和弗诺文奇的真名实姓巧妙的混合在一起,碰撞出了全新的火花,没看过机器人系列或者真名实姓的读者,都会倍感新鲜,而即使都读过的人,也会不由得为丹西蒙斯的巧手匠心而佩服。

更重要的是,济慈终于在这一段出场了。故事里,这个全书灵魂似的诗人,在这里以复制人格赛伯人的形象出现,和女侦探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轰轰烈烈的死去活来。海伯利安真正的大主线,在这里开始慢慢的收线,丹西蒙斯对于济慈几乎狂热的崇拜,注定了他就是全书的‘眼’。恨不能亲与济慈生于同时的作者,在书里,总算可以好好的让济慈再次活过来,并且再次的死去,能够真正的试着按他思考,去理解他;按他思考,去理解人;按他思考,去理解宇宙和神祗。

这是创作者的特权,也是创作者的自由。

我喜欢看这些作者们故作玄虚的祭出自己的代言人,代自己发声的例子,比如边荒传说中的卓狂生,何尝不是黄易自己的化身?“老子心里很清楚,我的说书馆不过是在众多娱乐里,所提供的一个选择,老子自娱娱人就是喜欢写,只要说书馆有人捧场,我就会写下去。”这段有感而发的发言,实在让人莞尔。丹西蒙斯代济慈发声的例子,实在更加耐人寻味。

而诗人马丁的故事,更像是作者某种程度上的自表,撇开马丁那传奇的身世不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描写他和出版公司、出版人之间的那些事情,去掉那些科幻细节,活脱脱就是一个文坛写照,好像透过纸背,都可以感受到作者那股捉狭和调皮——后来那个不可一世的出版女王,在事故里死的糊里糊涂的细节,在书尾细细着笔,不由不让人怀着恶意揣度丹西蒙斯的动机~

马丁在寻找他的缪斯,最终却发现自己的缪斯和灵感,居然系于那带来终极毁灭和痛苦恐惧的伯劳之上,但是仍然飞蛾扑火一般的回到海伯利安。这个故事在全书中,是比较松散和牵强的一个,但是,我能理解,或者某种意义上,这描写了属于创作者,属于丹西蒙斯自己的‘道’。

朝闻道,夕死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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